苏州园区失业保险,苏州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苏州园区失业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苏州园区失业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苏州园区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即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已按规定缴费满一年(含区外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均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园区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非因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在苏州园区失业了,又在市区找到工作了,这样可以领取园区的失业金吗?
不会作废,就是你说的那样在再次失业时累计计算,但第二次与第一次未领取部分合计不超过24个月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至于说是否本人办理中止手续,要看当地贵地,建议拨打12333电话咨询苏州失业补助金标准?
1、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长短,按照其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缴费不满10年的,按40%;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45%;缴费20年以上的,按50%。失业保险金最高、最低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2021标准分别为最高2020元/月、1643元/月。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待遇;应当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当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3%的,按规定享受临时物价补贴。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参照在职职工标准,对其家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费和直系亲属抚恤费,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死亡时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规定发放丧葬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由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苏州怎么领失业保险?
一、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合同到期双方不续签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享受期限: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_a***_]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三、享受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失业金最低标准。失业保险金最高、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从2007年7月1日起分别为620元、400元。
四、申请程序: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于7个工作日内,持职工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暂住证)、第一期和最后一期的劳动合同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等证件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苏州园区失业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苏州园区失业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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