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失业保险,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浙江省失业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浙江失业保险金必须在浙里办申请吗?
**浙江失业保险金并非必须在“浙里办”申请**。虽然“浙里办”APP是一个申请渠道,但申请人还可以选择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或者前往杭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线下申请。
此外,全国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渠道也包括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等。
因此,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申请渠道。
浙江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
以2022年8月1日起杭州市区为例,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052元/月,而宁波市海曙、江北、镇海、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2052元/月,奉化、余姚、慈溪、宁海、象山、前湾新区为1863元/月。
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
浙江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必须是和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够办理。然后要在两个月之内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到暂住地附近的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好材料后办理失业保险基金转移的相关手续。
这样由经办机构处理,他们会将失业人员本该享有的失业保险金,连同失业保险关系同时转移到本人的户籍所在地。
浙江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浙江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如下:
1. 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或有效证件;
(2)最近一次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单位或个人的社保卡或***银行的卡;
(3)签署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可在就业服务机构或人社网站下载)。
1.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
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
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_a***_]证;
杭州如何领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享受条件: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复印件,社保参保职工减少受理凭证(若无可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2、员工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失业登记证明书,携带一寸免冠照两张、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10、11日(遇节***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三、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与标准: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杭州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提供参保凭证,经办机构核实后,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10%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5%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目前,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25元,参加基本医疗的失业人员同时每月享受医疗补助金52.5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每月享受医疗补助金26.3元。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省失业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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