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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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纳入工伤认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展至我国境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2014年。
《工伤保险条例》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在今年7月人社部制定的《人力***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要“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工伤保险政策”。
公务员什么时候纳入工伤保险?
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的时间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在某些地区,如广东、福建和山东烟台等地,公务员已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具体实施时间可能需要查阅各地的相关政策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务员不属于适用工伤保险的人群。然而,为了保障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权利,一些地区已开始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这意味着公务员在工伤保险方面将享有相应的待遇。
衢州将退休返聘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系全国首创, 你怎么看?
答,我的看法是:不妥!
浙江衢州的这种做法,是不顾国情、不顾全国大局的节外生枝,是与***千方百计为企业减负的发展思路背道而驰的。
退休人员发挥余热,是一种自愿行为。这种行为,由于当事人,大多是灵敏度退化的老人,在使用他们的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风险更大。特别是上下班的路上,如今车多人多新手多,一但出了事,如果都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势必会增加社会企业,人力、物力、财力的成本。原本可以通过意外伤害赔偿的简单交通事故,要用复杂工伤赔偿去处理。既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又增加了社会公共***占用。
目前,我们国家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在返聘退休人员用工上,用劳务合同的机制,而不是劳动合同的机制对待,是科学的、符合国家发展阶段性客观实际的。
老年人灵活就业,在我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牵一发而动全身。浙江省,是我国经济上最发达的省份,也是人治惯性影响力相对最小的省份。浙江省敢做的事情,别的省份不一定能做。因此,我的看法是,不要为这种事情唱赞歌,如果其他省份也跟着学,对于中小微私营企业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
回答完毕,信口开河,个人观点,谬误之处,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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