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保险的标准,失业金保险的标准不得低于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金保险的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失业金保险的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金标准一般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
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失业金的领取也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情况来决定,不是每个地区的失业金领取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二、失业金领取的标准:《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条件1、申请者在失业之前已经在所在的企业或单位,按正常流程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达到一年及以上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3、申请者已在相关机构办好了失业登记,且对未来的工作有一定的目标和***。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专家解答,并不是失业了就能领,需要达到几方面条件。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政策受理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步办理失业登记。
12333热线是人力***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提供人社政策咨询、办事指南、信息查询等服务的专业咨询电话。每月,市人力***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邀请市人社局业务单位(科室)负责人到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接听群众来电,并在12333栏目发布预告消息,欢迎市民致电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金保险的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金保险的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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