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讲座,工伤保险讲座开场白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讲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讲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遗属费和工伤保险条例的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亡职工遗属符合供养条件的,由工伤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也就是说只有工亡职工遗费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它原因死亡人员的遗属不能按工伤保险规定遗属费。
遗属费和工伤没关系。遗属费主要是指企业员工包括灵活就业的因病或者其他非因工负伤死亡,家属该得到的待遇。1、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髙为24个月。
工伤保险是那一年事实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险,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哪个赔付得多?有啥区别?
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1,工伤险是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一种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种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是人身险的一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意外险,是单位对职工的一种福利,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职工。一旦职工发生且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理赔事项,由保险公司向职工赔偿。但是意外险不能用来抵扣工伤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可以获得意外险的赔偿,可以双份。
3,雇主责任保险,是财产险的一种。这种保险可以用来抵扣工伤保险责任中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赔偿的金额。这种保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用人单位而非职工。
综上所述,如果你要问哪一个保险赔偿的多,那当然是工伤保险对劳动者保护最为全面。而后两种保险属于商业险,保险公司当然是能少赔就少赔。如职工一旦在工作中受伤,应当按法律规定申报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为职工又上了意外险,那么可以要工伤待遇和意外险的双份,如果单位只是上了雇主责任保险的话,这种保险不能完全赔偿职工所受到的损失。
工伤险、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哪个赔的多?
众联[_a***_]保险顾问为您解答:三者并不冲突,可同时理赔。
工伤险:
赔偿责任
仍有部分工伤赔偿责任需要用人单位自身承担。用人单位申领工伤保险金的次数也反映了该单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可能会招致相应的行政处罚
意外险:
被保险人为企业员工,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赔付后无法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不包含职业疾病
我们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不一定哪个先到。最好多买点意外险做为工伤和雇主险的补充,注意可以选择有身故,残疾,医疗,补贴综合保险。当然,在住院医疗理赔时,保险公司要先按照工伤医疗额度扣除之后,再报销余额部分。补贴是按住院期间天数计算,有时间限制。身故刚按照所买保险金额而定。三者各不相同,互相补充,多多益善。建议,可选择意外伤害医疗补贴综合险。
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工伤保险,我在回答“怎样单独办理社保里面的工伤保险,怎样买单工伤保险,哪里可以代缴社保工伤保险?”问题时已经做过回复。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具体讲两者的区别:
1.性质不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不交不行;雇主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责任由投保的雇主与商业保险公司合同约定。
2.责任承担主体不同。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承担;雇主责任险责任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
3.保额不同。工伤保险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雇主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额进行赔偿。
4.赔偿项目不同。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器具配置费、康复性治疗费用、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和亲属抚恤金;雇主责任险只有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和医疗费用。
5.争议解决机制不同。工伤保险***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劳动仲裁程序、诉讼程序解决;雇主责任险***属于民事***,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当然也可以协商解决,但不是法定程序。
6.其他……。
个人观点,望批评指正!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一、保险性质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合同双方可以自由协商。
二、保险合同主体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工伤保险: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从合同主体上看,雇主责任险保障的范围更广,各类企业就包括了登记的和非登记的所有企业,国家机关、学校也是工伤保险中没有的。
三、保险责任范围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一般依据保险条款约定保险责任,不同的保险公司因制定的条款不同可能有些细微的差别,但主要的内容大致相同。保险责任一般为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雇员),在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工作而导致伤残或死亡,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讲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讲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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